Friday, May 15, 2009

一段话....

友人P在部落格写道:

郁无暇:“爱是一种权利,而被爱也是一种幸福。”
这是否就和我们现在常听到的。。“你可以不爱我。。但是你不能阻止我喜欢你。。” 的道理是一样的呢?。。但是如果爱上不对的人。。那。。若是要坚持这种权利,被爱的那一位是否真的会觉得幸福呢? 这样的坚持是否就应该放弃呢?

回应:

如果你的爱让对方无所适从,甚至是厌烦,那么就把这份爱深藏心坎里吧!我很佩服戏里的罗志襄,因为他可以不计较得失地爱着郁无瑕,就算她回绝了他的爱,他仍是不离不弃,一直守护着她。戏中的爱情往往很伟大,有时伟大得不真实。现实生活中,如果我们深深爱着一个人,知道对方无法交心后,往往在失落之余,选择逃离,不想太关心他,免得自己无法忘爱,一直沉沦下去,所以就用冷漠当退路。或许是现在的人比较脆弱,承受不了自己无法和心仪的人在一起的打击。不管怎样,爱还是一种权利和自由,但是如果你的爱让对方窒息,就放手吧......或者说,在他的面前表现坚强,让他以为你已经不再眷恋,让他过得更自在。至于自己的伤痛,就只能通过适合你的方式,慢慢抚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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